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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5, 2024 5:09:13 GMT
在缺乏对反射性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,德国法院开始承认对调解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可能性的依据在于 BGB 第 823 (1) 条,该条保护损害赔偿故意或疏忽造成生命、身体、健康、自由、财产或属于个人的任何其他权利。德国的“神经性休克”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巴西传统上所谓的“跳弹损伤”的独立特征,尽管研究机构之间存在差异,因为 Schockschaden 造成的损伤与对人体造成的损伤无关。受害者直接对人造成伤害,而这种伤害本身是可以修复的。换句话说,赔偿的依据是违反第 823 (1) 条规定的特定权利:健康——德国魏玛宪法第 161 条也涵盖了这一权利。 例如,德国判例规定,如果的消息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超出健康 电话号码数据库 损害的范围,则不能证明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。发生事故时近亲会受到影响。死亡报告。德国联邦法院和联邦法律监护人 Bundesgerichtshof于1971 年对 BGHZ 56, 163 [13]案作出判决,做出了向丈夫的遗孀给予赔偿的一级判决(Landgericht ) 1965年,因事故死亡的汽车因受损而死亡的消息传出。该谅解最初由二级法院(Oberlandgericht)部分修改,随后由联邦法院彻底改革,否认赔偿权,并明确表示“当时被告所承认的上诉导致对原告的审查和转交”。将案件提交给高等原审法院”(Oberlandgericht)[14]。然而,在此之前,1940年,帝国法院裁定,因目睹女儿在火车事故中死亡而遭受精神休克的母亲有权获得赔偿(RGZ 162, 321)[15]。 德国判例似乎已转向限制Schockschaden赔偿的可能性,也许是为了应对民事责任过多和新型损害(通常不那么新)的扩散,就像巴西学说的运动部分一样。毕竟,在巴西,我们正在目睹“逃避民事责任”,该机构承担了收入分配非自愿代理人的不合理角色——这不是其法律和历史职能[16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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